上海轨道交通11号线北段二期轨道工程
一、主要工作内容1永久工程:正线轨道465km、辅助线与联络线轨道13km、车辆段(停车场)及其出入场线轨道(包括但不限于)268km:1轨道结构工程施工;2车挡、轨道加强设备、线路标志等轨道附属设备工程施工;3无缝线路的铺设;4车辆段(基地)轨道工程施工,只含轨道结构及其附属设备工程(路基及其附属工程另属);5根据信号及防迷流专业要求,设置钢轨绝缘轨缝及防迷流设施,并配合相关专业施工;6提供工程备用料,并运送到指定地点;7检查坑施工(仅包括钢轨、扣件、预埋件或支承块及部分坑壁、柱上部混凝土浇注,一般以自轨顶下500mm为分工界面,施工时可按根据实际情况调整);8车辆段(基地)平过道施工(含库前通道、库内外道床范围内轨道、铺面及整体道床部分);9旁通道楼梯施工;10人防门与道床连接段施工;11)制作安装预留注浆孔;12车站端头井、盾构工作井及站内股道间回填施工(土建单位一般以轨道结构高度控制,施工至结构底板面,轨道承包商回填至道床顶面,并应按道床面相同高程顺接至土建侧墙或隔墙);
f上海市轨道交通11号线北段二期轨道工程GT15标
整体道床线路施工方案
13与相关施工单位的协调及配合的其它工作。2临时工程(包括但不限于):1大临设施(含铺轨基地);2施工场地内的施工用水(甲方提供临时接水头子);3施工场地内的施工用电(甲方提供临时箱变);4承包商试验室等。
3前期工程:1配合甲方完成施工区域内任何地上、地下构筑物和管线的搬迁、清除、处理及恢复;2配合甲方完成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及道路恢复;3配合甲方完成施工范围内的绿化搬迁工作;4负责施工区域内的绿化保护、地下障碍物清除及处理;5负责施工区域内任何周边地上建筑物、地下构筑物和管线的保护和监测。4全线车行道区域的管理工作:1轨道承包商作为全线车行道区域(全部区间线路及车站车行道部位)的管理主体单位,自土建移交(按铺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