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经信委2012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根据县委《关于印发2012年全县政法工作要点的通知》(泾发〔2012〕6号)精神,结合我委实际,制订本计划。一、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2012年工作计划,列入本委创先争优目标管理范畴,作为“一票否决”内容,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和“一岗双责”基本原则。继续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的规定,奖惩挂钩、责任到位。二、加强内部管理,维护治安设施开展勤政为民、遵纪守法活动,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制、政策和道德教育,确保本系统消除违法乱纪行为。对机关监控设施进行一次技术维护,保证系统处于良好运行状态,防止办公设备失盗、火灾及其他社会治安案件发生。三、做好群众、信访和维稳工作,化解社会矛盾推进“六一”工作法(一个问题、一个包案领导、一套工作班子、一个方案、一定时限、一抓到底),落实“主任接待日”、“节假日值班制”等制度,排查因企业破产、棚户区改造、自来水和用电改造等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化解矛盾,把问题处理到基层。四、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f利用政治学习、经验交流、对外参观、知识竞赛和宣传日等形式,开展专项宣传活动,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有序扎实推进。五、切实做好社会管理的各项工作。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依法行政;要严格管理文件与资料,切实做好保密工作;要抓好行政管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要积极完成创新社会管理的工作任务,推动“和谐泾县”、“平安泾县”建设。总之,2012年是全国“十二五”的关键之年,因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目标任务的实现,以优异成绩迎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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