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云创讯通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楼宇通信综合业务合作协议
合作商: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东方梅地亚分公司
处所: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乡久文路6号院宇达创意中心
法定代表人:邹锦标
联系人:蔡加
邮
编:100121
电话:56098210
(以下简称甲方)
接入商:
(以下简称乙方)
处所:北京市丰台区诺德中心二期6号楼802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邮
编:
电话:
签订日期:20年月日
1
f北京云创讯通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东方梅地亚分公司
乙方:
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方与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为
客户提供通信综合业务服务事宜,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合作项目
1.项目名称:宇达创意中心
(以下简称:本项目)
项目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乡久文路6号院宇达创意中心
2.项目内容:乙方在本项目内投资建设的综合通信服务设施,提供综合通
信业务。
3.项目投资
1乙方投资本项目
2乙方投资
3乙方在园区内投资建设
4.产权归属及经营权
1
。
2
。
3
。
二、甲方责任
三、乙方责任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
甲方义务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乙方权利
乙方义务
管理费用支付
六、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
的,根据不可抗力影响的程度,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
2
f北京云创讯通科技有限公司
的,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对协议履行影响状况的证明。3.不可抗力发生后,双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提前30天向
对方通报情况,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对方通报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七、合同的变更、解除、续约、终止1.合作期限内甲方配合乙方在该建筑物内开展通信业务。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加以补充规定,作为本协议的附件。3.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如双方无异议,本合同将自动进入下一个合同周期。4.本合同经甲方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得以解除。5.合同到期后,双方不再签约或合同提前终止、解除时,如甲方楼内与乙方已签署合同的用户有未到期的,则该楼宇合作协议顺延至专线合同到期时自动终止。八、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的,非违约方有权同时采取以下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