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生产车间和仓库设置通风设施,使作业场所气体浓度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2在生产现场设置冲淋设施和洗手池。3职工上岗前进行体检,工作期限定期进行体检,不安排有禁总症人员从事相关危险,有害作业,建立职工健康档案,据健康情况进行调整工种。4按劳保用品配备标准,进行劳保用品的发放,并检查督促其正确穿戴,生产区域内严禁穿短裤、裙子、高跟鞋、拖鞋及带铁钉鞋,严禁赤膊上岗。5接触有毒物质职工喝水,进食前必须洗手、洗脸,工作后淋浴更衣,注意个人卫生。6在教育培训中,对生产中涉及的危险有害物质的危害有害性中毒后的处理方法,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培训、考核。7作业场所定期进行空气监测。8不断改进工艺、设备、使毒物浓厚、噪音、粉尘有效降低。
f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必须组织或聘请有资质人员按规定对公司重大危险源定期进行检测、评估。2、生产部对公司的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负有检查、督查的职责。3、车间主管直接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生产装置部分);具体管理措施依照《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防火防爆管理》、《动火管理》、执行实施。4、建立健全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根据MSDS要求配置应急器材。5、根据公司《事故应急预案》对重大危险源紧急事故进行抢险救灾实施及日常演练。6、每年不得少于一次举行安全、消防应急演习活动。7、公司、车间每月不得少于一次进行专项安全综合检查。8、职工安全教育学习每月不得少于二次,并建立学习记录台账。9、凡进入重大危险源区域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才能进入工作岗位,区域内所有设施的更改需要生产部按程序审核同意方可实施,外来人员要有专人陪同方可入内。10、维修及动火作业必须有书面报告,经现场查看、验收合格,方可下达动火许可证,在区域内严禁无证动火。实行谁施工作业谁负责,安全达不到要求不作业。
f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1、生产、经营、运输、储存易制毒化学品,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成立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管理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并确定12名专兼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人员。2、定期对易制毒化学品联络员、仓管员、使用人员进行政审,定期对上述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3、每次购买易制毒化学品,均由易制毒化学品购用申请表以及上次办理的购用证明、实际购买情况,到市公安局易制毒化学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