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公证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由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手续如下:所需材料: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机关会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一法定继承应提交: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二遗嘱继承人应提交:1、前款1、2、3、4项规定应提交的证明、材料2、被继承人的遗嘱书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4、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二、办理房产更名手续上述继承公证办理完毕后,需要到房地局办理相应的更名手续。需要准备如下材料:一必须提交的资料: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4继承权公证书原件,或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或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原件5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二份二申请人身份证明:1本市居民: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申请房屋登记可提供户口簿。2外省市居民: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申请房屋登记可提供户口簿。3军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或士兵证,或学员证,或军官退休证,或文职干部退休证,或离休干部荣誉证。4港澳居民: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或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或居民身份证。5台湾同胞: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旅行证或经确认的居民身份证明。6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国外长期居留身份证件。
f7外籍人士:经公证认证的身份证明或护照和外籍人士在中国的居留证件无外国人居留证件的,提交中国公证机构公证的护照中文译本原件。三委托、公证的相关证明:1委托代理人登记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明、受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记载的委托事项、权限应明确授权委托书经公证的,可不再核对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2境外个人的委托书、有关登记材料应公证。香港出具的公证书,应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台湾出具的公证书应由中国公证员协会或者北京市公证员协会确认外国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有关登记材料应当公证。在外国公证的证明文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