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医院针灸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一、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中医医院针灸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突出中医针灸特色,提高临床疗效,总结中医医院针灸科建设与管理经验,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第二条本指南旨在指导中医医院及其针灸科加强中医针灸特色建设与管理,发挥科室中医针灸特色,同时可作为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评价工作的参考和依据。第三条二级以上中医医院针灸科按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第四条中医医院针灸科是中医特色治疗优势科室,治疗病种广泛涉及内外妇儿皮科、骨伤五官等各科疾病,应在中医理论和针灸学理论指导下,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继承、创新和发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不断提高中医临床诊疗水平。第五条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中医医院针灸科的指导和监督,中医医院应加强对针灸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证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发挥,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基本条件第六条中医医院针灸科应具备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以保障针灸科诊疗工作有效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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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展。第七条中医医院针灸科应开设独立的针灸门诊,根据就诊病源
情况,可开设专病门诊或针灸特色疗法门诊,进行专病专法建设与管理。有条件的可以开设针灸病房,有急症处理能力的可以开设针灸急诊。
第八条中医医院针灸科门诊应设置候诊区、针灸诊疗室,二级中医医院诊疗室治疗床应不少于4张,三级医院诊疗室治疗床应不少于10张。针灸诊疗室内应设置排烟设备,保证通风良好。各区域布局合理,就诊流程便捷,治疗区域应有保护患者隐私的设置。建筑格局和设施应当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要求。
中医医院针灸科病房应设置操作治疗室,二级医院的针灸科病房床位数不少于15张,三级中医医院不少于30张。
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可以设置理疗室、康复室,理疗室、康复室应当通风良好,绝缘防雾防火,铺设防滑设施。
第九条中医医院针灸科应根据医疗需要及其工作量,合理配备不同类别与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条中医医院针灸科设备设施配置,应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在配备基本诊疗设备的同时,应配备有助于提高中医诊疗水平的设备,设置针灸治疗室的,应配备火罐消毒设备、艾灸治疗仪、电针治疗仪、红外线治疗仪、针刺手法治疗仪、经络导平治疗仪等;设置理疗室的,应配备相应理疗设备,如:足底反射治疗仪,中药离子导入治疗仪、超声波治疗仪、磁振热治疗仪、电磁波治疗仪、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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