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各具特色的典型和先进单位,推进全县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县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半年抽查一次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年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各乡镇都建立季度督查制度。重点检查领导是否重视、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明确、工作是否规范、群众是否满意等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工作不负责任的人和不得力的村,都有针对性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督促问题的纠正和解决,
f对工作不认真或是故意弄虚作假的、侵犯农民群众民主权利的,要批评教育,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三、认真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督查工作以印民字〔2013〕12号文件安排部署了村务公开检查工作。从10日5日起至10月15日结束。10月5日至10月10日为自查阶段,10月10日至15日为抽查阶段。检查方式采用自查与抽查相结合,以各乡镇自查为主,县抽查为辅。主要内容是是否按规定时间进行了公开,是否按规定内容进行了公开,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公开,是否按重点进行了公开,是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查处、做到件件有着落,乡镇是否进行了安排部署和检查督促,是否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制度,是否建立领导机构、督查机构、工作机构。通过检查发现,村务公开工作中不同程度的存在一定的问题,特别是不定公开、不敢公开、档案不完整等。及时上报了督查情况和有关统计表。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及县直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通过全县民政干部的努力工作,我县城市低保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的轨道,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分类施保”。截止今年11月我县城市低保享受对象2266户4760人,其中:a类206人、b类人823人、c类3731人,全年累计发放资金9415254万元,年人均补差为16519元。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
f一健全完善各XX市低保制度,进一步巩固“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分类施保”我县在认真执行上级城市低保相关政策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配套制度,使我县城市低保制度更加规范。县局印发了城市低保对象认定和档次划分、不能申请和享受低保条件,以及城市低保申请、审批(注销)流程图。对享受对象中家庭成员进入社保、自然减员、举家外出打工、家庭生活条件好转的等,按规定进行注销。并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户按照申请、核查、审批的程序,纳入保障范围。累计年新增低保对象355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