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中处罚规定执行。5、无视上级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且处理不当者。
6、在工作时间内睡觉上班时间炒股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上网打游戏、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报刊杂志、听音乐、聚众聊天、吃东西。7、擅离工作岗位,脱岗超过20分钟且未向上级请示者;8、工作时间,招待非顾客或业务关系人员饮酒者。9、言语粗俗,有损公司形象者。10、电话是公司的通讯中枢,上班时间应避免打私人电话,接听电话或与他人谈话时应注意音量,不能影响办公室其他同事的正常办公,不允许收听音乐或处理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务,违者罚款200元。私自占用、处理、破坏公物和他人物品;11、上班时间公司员工酗酒、闹事;12、有损害公司形象的言行;对客户有不礼貌的言语或行为。13、隐瞒不报或包庇危害公司和他人利益的事,如违反考勤制度或业务流程未报。14、员工应树立保密意识,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议论、不猜测、不参与消息的传播;私下打听其他员工的薪酬;未经许可,私到财务部、风控部、行政部等职能部门翻阅文件资料或打开电脑;擅自复印机密文件和资料,无需保留时,必须销毁。15、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拨打个人长途电话。16、外出期间未将公司电脑关闭而造成公司机密外泄并给公司造成损失者。第四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处分并处以100500元的罚款,如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1、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情节轻微者。
f2、严禁玩忽职守1)未严格按照岗位规定的内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且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2)因自身工作失职,导致客户或订单流失。3)因提供虚假或不真实信息,导致公司经济损失的。4)擅作主张,越权处理问题或延误问题处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3、未经公司允许,私自用车或转借车辆给他人使用。4、私配公司钥匙者,如因此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承担,情节严重者提交公安机关处理。5、未经公司或上级允许,私下接受客户的财、物。第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过处分并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如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予以赔偿:1、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2、擅自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3、故意虚报工作成绩或伪造工作领先记录者;4、随意捏造、诽谤他人,侵犯他人利益的;5、未按时完成公司统一部署的工作任务,致使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者;6、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