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按楼地面完成面至吊顶或楼板或梁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计算;当楼盖、屋盖的下悬构件或管道底面影响有效使用空间者,应按楼地面完成面至下悬构件下缘或管道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计算。623建筑物用房的室内净高应符合专用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地下室、局部夹层、走道等有人员正常活动的最低处的净高不应小于2m。63地下室和半地下室631设备用房等功能空间及各类出入口部;地下空间与城市地铁、地下人行道及地下空间之间应综合开发,相互连接,做到导向明确、流线简捷。632地下室、半地下室作为主要用房使用时,应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2严禁将幼儿、老年人生活用房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居住建筑中的居室不应布置在地下室内;当布置在半地下室时,必须对采光、通风、日照、防潮、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有综合解决其使用功能的措施,合理布置地下停车库、地下人防、各类
排水及安全防护采取措施;3建筑物内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
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m。634地下室、半地下室的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防排烟设施、房间内部装修等应符合防火
规范的有关规定。64设备层、避难层和架空层642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超高层民用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643有人员正常活动的架空层及避难层的净高不应低于2m。65厕所、盥洗室和浴室
651厕所、盥洗室、浴室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物的厕所、盥洗室、浴室不应直接布置在餐厅、食品加工、食品贮存、医药、医疗、变配电
等有严格卫生要求或防水、防潮要求用房的上层;除本套住宅外,住宅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的卧室、起居室、厨房和餐厅的上层;2卫生设备配置的数量应符合专用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在公用厕所男女厕位的比例中,应适当加
大女厕位比例;3卫生用房宜有天然采光和不向邻室对流的自然通风,无直接自然通风和严寒及寒冷地区用房宜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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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然通风道;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通风换气要求时,应采用机械通风;456789652楼地面、楼地面沟槽、管道穿楼板及楼板接墙面处应严密防水、防渗漏;楼地面、墙面或墙裙的面层应采用不吸水、不吸污、耐腐蚀、易清洗的材料;楼地面应防滑,楼地面标高宜略低于走道标高,并应有坡度坡向地漏或水沟;室内上下水管和浴室顶棚应防冷凝水下滴,浴室热水管应防止烫人;公用男女厕所宜分设前室,或有遮挡措施;公用厕所宜设置独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