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乡人民政府桃源乡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桃源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调整桃源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关于调整桃源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职责划分的通知职责划分的通知(草案)
为了切实加强全乡安全生产的领导,维护全乡安全生产的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各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09〕30号)文件有关要求,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桃源乡安全生产委员会,并对各安全生委员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进行划分。
一、组织机构
桃源乡安全生产委员会名单如下:主任:邹俊华(乡人民政府乡长)健(乡人大主席)
副主任:黄
向红丽(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韩建红(乡人民政府副乡长)郑传进(乡人民政府副乡长)王小金(乡人武部部长)王成勇(乡政法委书记)
员:马权会乡党政办主任)向导(乡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韩贞云(乡安监站站长、交管站站长)韩勇刚(乡派出所副所长)赵寿生(乡国土所所长)
f罗
阳(乡村管所所长)
张雨潇(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张良平(乡电力服务站站长)毛金荣(乡水利站负责人)胡茂勇(乡中心校校长)姚思明(乡财政所所长)申晓霞(乡文化服务中心主任)严召勇(乡社保所所长)吴荣(乡司法所所长)
万建勇(乡卫生院院长)乡安全生产委会办公室设在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韩贞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乡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乡安监站(交管站)工作职责:交管站)职责:(1)负责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2)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3)负责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生产安全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4)负责已办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和农机安全、渡船安全等领域的监督管理工作;综合指导、协调和督促有关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领域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相关行
f业和领域的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相关行业安全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5)负责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规范安全生产执法程序和行为,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6)负责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7)负责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情况,监督检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