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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校生请销假制度
为了规范学生作息时间,进一步加强对住校生的管理,建立健全考勤制度,提高学习效率,结合实际,现就我校住校生请假制度做出如下规定,请各管理员认真贯彻执行。一、请假范围:凡事假、病假、学校正常休息、上学期间中途外出均属请假范围。二、作息时间要求及处罚
住校生应当严格遵守住校生作息时间,不准迟到早退。有事要先请假,否则一经发现以违纪论处。迟到早退一次宿舍、班级扣1分,迟到早退三次以上,除班级扣分以外,记警告处分一次。(包括清早集合)三、请假要求及处罚
(一)请假类别:1、病假:原则上要求小病不回宿舍,凡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课者,需本人写出书面请假条(包括请假原由、请假期限),交班主任批准或由同班同学交班主任批准后交于管理教师保存。请假期限根据实际病情而定。凡请病假一天及以上者,必须附上病历卡及医院医生或学校医务室医生诊断证明。备注:凡无病装病者一律以旷课论处。2、事假:学校对住校生实行全封闭管理,正常上学期间不允许学生外出。有私事应尽量安排在公休、节假日,若确有急事外出需请假应事先提出。3、节假日请销假:凡学校正常休息,住校生要回家的必须写出书面请假条,批注随行同学、所乘车辆、车次时间。原则上禁止学生单独坐车回家,到家后由父母给管理教师来电话告知到家时间。住校生必须按规定时间返校,按规定时间不能返校的需由父母提前通知管理教师,返校时间集中点名不到学生,管理教师要和家长或班主任取得联系,及时查明原因。(二)请假的程序和批准权限1、平时住校生有特殊情况请假离校的,必须由父母亲自来校,写出请假条经班主任批准签字后,报送学生公寓主管教师,并将请假条留在公寓,待公寓主管教师批准后方可离校,否则一律按旷寝处理。2、除学校规定四周统一节假日外,平时周六、日不准住校生外出。有父母亲自来校探望的,原则上只准在校探望,不准带离学校,如确有特殊情况的,应本人写出书面请假条,父母签字,主管老师批准后离开。(三)旷寝的界定和处罚1、虽有正当的请假理由,但没办理请假手续或自行请他人代请,没经老师及公寓主管批准的,均视为旷寝。2、无病装病请假的,经发现查实,当旷课处理。3、请假批准时间已到,未到校的以旷课论处。4、擅自离开学校,自离校之时起即视为旷课,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以严重违纪论处。
柳泉镇一中
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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