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乡(镇)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
(草案)
第一条
根据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
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镇)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次会议选举××乡(镇)第×届人民代表大会主
席一人,副主席一人;选举××乡(镇)长一人,副乡(镇)长×人。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参加投票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过半数方可进行选举。第三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乡(镇)长的候选人
人数一般应多一人,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只有一人,也可以等额选举。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副主席、副乡(镇)长的候选人人数比应选人数多一人至三人,各按多于×人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上述各职候选人数,符合该职的候选人数,应全部列入正式候选人名单;超过该职候选人人数的,将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以代表团为单位,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依照该职候选人的最低限额确定正式候选人。第四条本次会议选举的各职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或者代
表10人以上联合提出。不同代表团之间的代表可以酝酿、联合提名候选人。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每一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合
1
f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各职应选名额。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应填写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登记表。提名者要如实负责地介绍所提名的候选人的情况。提名者在确定各职正式之前书面要求撤回提名的,大会主席团应予以同意。人大主席、副主席的候选人,必须从本届人大代表中提名,其他的候选人,不限于本届人大代表。大会主席团将依法提出的全部各职候选人名单,提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第五条提名各职候选人的截止时间由大会主席团决定。提
名的各职候选人于提名截止时间前送大会秘书处组织组的方为有效。被代表联合提名的某职候选人,如果有不愿意接受提名的,应当尊重被提名人的意愿,大会主席团可以不列入候选人名单,并向联合提名的代表说明。第六条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代表应亲自到会场参加
投票。如果代表不能写票,可以委托其他人代表代写,代写者必须按委托人的意愿填写。代表对各职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投弃权票。也可以按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款的规定另选他人,反对一人才能另选他人。第七条第八条本次大会选举采取一次确定正式候选人,一次投票。选举大会设总监票人一名,由大会主席团在代表中
2
f提名;监票人×名,由各代表团从不是各职候选人的本届人大代表中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