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
项目绩效管理和考核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项目绩效管理,健全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督促分(子)公司和项目部认真执行集团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客观公正地评价项目工作业绩提高经济效益,激励项目班子成员和员工积极性根据集团公司《项目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对项目绩效考核管理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和子公司承接的项目以及联营合作单位承接、我司承建的项目。根据项目的承建方式和实际情况项目绩效管理对象分为三大类:1、Ⅰ类项目:集团公司和子公司承接或联营合作单位承接、我司承建的项目。2、Ⅱ类项目:集团公司和子公司承接的总承包项目部。3、Ⅲ类项目:集团公司和子公司承接、联营合作单位承建的项目。第三条为促进项目绩效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成立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和项目三个层级的绩效管理领导小组。1、集团领导小组成员为:
1
f组长: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集团公司其他班子成员
执行副组长:集团公司分管领导
成
员:集团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2、工程管理部为集团公司项目绩效管理工作的牵头部门,
负责项目绩效管理制度的制定、绩效辅导与过程监控、绩效考核、
绩效的沟通总结及应用等事项,其他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管理和
考核。
3、分(子)公司和项目部应分别成立项目绩效管理领导小
组和工作小组,分(子)公司经理和项目经理为领导小组组长,
并明确相关工作人员,上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第四条项目绩效管理分为终期、年度、季度、月度四个周
期,每个周期均按绩效目标、绩效辅导与过程监控、绩效考核、
沟通与总结和绩效应用五个环节开展工作。
第五条集团公司对项目进行年度和终期绩效考核,分(子)
公司对项目进行季度绩效考核,项目部对各科室、班组和员工进
行月度绩效考评。考核结果直接与薪酬和奖惩挂钩。
第六条集团公司为推行项目差异化管理,对制度健全、管
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的项目,经集团公司授权批准后,可由分
(子)公司自行组织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经集团公司项目绩
效领导小组审批后,直接与薪酬和奖惩挂钩。
第七条绩效管理与考核原则及目的
1、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客观、真实、操作性强的原则
2
f3、以《项目管理制度》为基础,以目标计划为依据,以过程监控为手段,以经济效益为目的。
第二章绩效目标第八条绩效目标根据项目绩效管理周期分为终期绩效目标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