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原始记录填制人主要有出纳、收费员、医护人员、仓库保管员、会计及各部门负责人等。填制人填制原始记录时须遵循以下要求:41原始记录人应按原始记录格式的各项内容逐一如实填写,不能遗漏。42原始记录人应对各项业务发生情况及时做好记录工作。43原始记录人所有记录的数据必须如实反映,计算准确,不得弄虚作假。44对有些原始记录需连续进行记录的应按要求办理。如果发现原始记录人在记录中弄虚作假,应按规定及时纠正,并按其性质及造成损失和程度对原始记录人作出相应的处理。5原始记录的审核。按照医院内部牵制制度,内部稽核制度和帐务处理程序制度的要求,审核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原始记录的正确性、真
f实性和手续的完备性等进行审核。6原始记录签署、传递、汇集要求。原始记录由经办人员填写,经部门负责人签署后按规定的
传递程序报送,对需要汇总报送的原始记录,有关部门或人员需将平时汇集的原始记录定期汇总后报出。具体的原始记录传递程序见账户处理程序制度中的会计凭证传递的规定。
7原始凭证的保管。71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以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注明凭证日期和编号,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和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72各种经济合同、协议等重要的原始凭证,应另编目录,单独登记保管,并在有关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上相互注明日期和编号。73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阅原始凭证的,经财务科长批准,可以由保管人复制,并在专设的登记簿上进行登记。74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丢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存根复印件及证明,并注明原来单据号码、金额和内容,由财务科长和主管领导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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