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中共四川省委编办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公务员局
四川省公安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
根据中央政法委、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法〔2012〕37号),现就我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工作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chrssgovc
、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
、四川警察网wwwscgagovc
、四川省司法厅网站wwwscsfgovc
、四川省法院网站wwwsccourtgovc
发布):
一、招录单位、培养院校及名额
招录名额共757名。招录单位和职位、培养院校、专业及培养方向如下:
(一)招录单位和职位
法院系统45名,检察院系统72名,公安系统511名(其中森林公安11名),司法行政系统(含监狱)129名。
f法院、检察院、森林公安和司法行政系统按县(市、区)分专业设置职位。公安系统按市(州)分专业设置职位,待考生入校报到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选择县(市、区)公安机关(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选择县(市、区)公安机关;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教育入学考试成绩高低的顺序选择县(市、区)公安机关)。
具体职位和名额见《2012年四川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职位表》(随公告发布,以下简称《招录职位表》)。
(二)培养院校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5名,四川大学100名,西南民族大学17名,四川警察学院500名,南京森林警察学院6名,上海政法学院81名,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48名。
(三)专业及培养方向
1专科试点班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为县级人民法院培养的双语专科试点班2名。
为县级公安机关培养的专科试点班100名。
为司法行政系统培养的专科试点班48名,其中监狱单位12名。
2专升本试点班实行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的本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f为县级人民法院培养的双语专升本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