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
BOT特许经营协议
甲方Y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乙方S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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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目录
第一章总则3第二章定义与解释5第三章声明和保证9第四章特许经营权11第五章项目建设13第六章项目测试和完工20第七章项目的运营与维护22第八章项目移交26第九章双方的一般义务29第十章双方的共同义务32第十一章临时接管33第十二章协议的终止36第十三章建设期履约担保39第十四章违约责任40第十五章协议的转让41第十六章争议的解决42
第十七章
其它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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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一章总则
11为做好国家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贯彻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方针,加快实现生活垃圾处理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为Y县人民创建良好的生活环境,根据建设部第126号令《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山东省济宁市Y县人民政府授权,由第12条所述双方于2016年11月在山东省济宁市Y县签署本协议。12协议一方:Y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下称“甲方”),地址:山东省济宁市Y县滨湖街道办湖凌二路西,法定代表人:李光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