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编制必要的档案目录、索引等检索
工具,编辑档案文件汇编各种参考资料,积极主动开展档案利用工作。(二)建立档案借阅及保密制度,根据档案的重要程度,确定不
同的利用范围,规定不同的审批手续。1、借阅资料为普通文件的,借阅时间不超过一周,如遇节假日,
须在节假日前归还。借阅普通文件的,需填写调档单,经本部门经理及档案主管人员签字审批后方可借阅。
2、借阅资料为重要文件的,借阅时间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如遇节假日,须在节假日前归还。借阅重要文件的,需填写调档单,经本部门主管及行政与人资总监签字审批后方可借阅。
3、借阅资料为秘密文件的,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个工作日,原则上不得带出档案室。借阅秘密文件的,需填写调档单,经本部门经理、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及总经理签字审批后方可借阅。
(三)借阅档案人员必须爱护档案,保持整洁,要保护档案的安全。不得转借、拆卸、调换、污损所借档案,不得在文件上圈点、画线、涂改,未经批准不得复印档案。
(四)调阅重要及秘密档案只可在档案部门调阅复印件或者扫描件。借阅人员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漏资料内容,不得遗失。借阅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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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需按时归还,如需延长借阅的,必须通知档案管理人员,并另行办理借阅手续。
七、档案鉴定、移交、销毁(一)根据不同档案材料的分级及保管期限,结合实际情况,档案部统计档案库内各档案的情况表。(二)定期对于已到期的档案进行鉴定,鉴定工作在公司行政分管领导的统一领导和主持下,由档案部门和与所鉴定档案相关的业务部门组成鉴定小组,具体负责档案的鉴定工作。(三)凡经鉴定小组确认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应登记造册,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销毁。档案销毁时,必须有两人在场负责销毁,并在销毁清单上签字。销毁清册由公司档案室永久保存。八、档案保密(一)档案部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应在安全的环境下进行整理装订涉密档案,妥善保管尚未整理的档案材料,不准随意堆放,以免造成丢失、损坏和泄密。(二)不准向无关人员提供或泄漏档案内容;不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普通邮件等形式传递涉密档案信息和档案材料;不准在不利于保密的场合谈论涉密档案内容。(三)档案人员不得私自打印、翻印或复制涉密档案,不准擅自带人进入档案库房。(四)集中销毁保管期限届满且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不得做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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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五)发生泄密和档案被盗事件时要及时报告领导,当事者要及时出具书面报告。对违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