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中心小学学生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法规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一、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二、学籍管理规定三、学生外出和擅自离校的有关规定四、班级量化考核评比制度五、操行等级考核评定细则六、若学生发生伤害事故则按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解决《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一遵纪守法勤奋学习1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安定,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2遵守校规、校纪,服从管理,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3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4上课专心听讲,积极思考问题,按时独立完成作业。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1尊重老师,接受教诲和指导。2诚实守信,热诚待人。
f3团结同学,互助、互谅、互让。4爱班、爱校、维护集体荣誉,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三热爱劳动1端正劳动态度,遵守劳动纪律。2爱护设备、工具。四遵守公德勤俭节约1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2敬老爱幼,助人为乐。3遵守交通规则,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产。4节约水、电、粮食,不追求物质享受。5尊重父母的意见和教导,经常向父母汇报生活、学习、思想情况。五自尊自爱仪表端正1坐、立、行走、写字姿势端正。2穿着整洁、朴素大方。3举止文明、礼貌,态度和蔼,谈吐文雅。4不赌博,不打架斗欧,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5维护国家尊严和利益,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
f学籍管理规定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教育的方针、政策,保证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制定本规定。1入学和注册:1我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录取新生,办理入学手续方可取得学籍。2新生入学后,如发现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学籍,退回父母或抚养人所在地,并报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备案。3每学期开学时,学生按时到校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必须按学校的规定请假,否则以旷课论处。学生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超过三十个学时,学校责令其退学。2休学和复学:4一学期病事假累计超过60天者,予以休学。报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备案。5学生休学以半年为限,休学期满不能复学者,作退学处理。因病休学的学生要求复学,必须有县以上医院的诊断书,证明己恢复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经学校审查批准,方可复学。3退学规定:6学生不得无故申请退学,对自动退学、劝其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学校按有关规定退费。退学的学生,由父母或抚
f养人来校领回原籍。4奖励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