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文库(www31doccom)条据书信协议书
经济适用房转让协议范本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买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及其配偶自愿将参建购买重庆市江津区解放路67号梅花园经济适用房房屋的相关权益随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乙方已充分了解该房屋的具体状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签订本房屋转让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协议双方11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12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
f第二条:转让价款
21甲方将其名下位于重庆市江津区解放路67号经济适用房转让给乙方,房屋建筑面积约为75平方米准确面积最终以江津区房管部门测绘的面积为准,房号为4楼5号。转让费用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22乙方同意上述转让房屋建筑面积为75平方米,如实际面积不足75平方米,甲方不退还差价。如超过75平方米,由乙方按每平方米
元补甲方差价。
第三条:转让款的支付
3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一次性支付购房款元大写:元整,剩余房款元大写:元整,将于房屋产权证过户给乙方后当日支付给甲方。
32乙方所支付的转让款应存入甲方指定的帐户。帐号:
户名:
第四条: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共有权转让
f41甲方收到乙方首次支付的购房款后,甲方将房屋钥匙和房屋修建相关文件交与乙方。
42甲方在办理完位于江津区解放路67号梅花园电梯房4楼5号的所有手续后,由甲方按经济适用房政策办理房屋产权证,并由甲方承担房屋大修理基金和办证缴纳的各种税费。甲方将办理的房产证原件交乙方保存。
43该房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上市出售要求时,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将产权过户到乙方名下。逾期不办理,按照日5支付滞纳金同时仍履行协助过户义务。办理过户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乙方承担。
44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购房款后,房屋转让即成事实。乙方随即享有此房的所有权,并承担该房屋损毁、灭失的风险。甲方及继承人不再享有此房的所有权,不得再次转卖他人或用作抵押或用作财产继承或用作财产分割等。
45甲方在未过户给乙方之前,乙方不得转卖给他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6乙方接手后所产生的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话等相关杂费由乙方负责,代扣到甲方的,由乙方给甲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f51甲、乙双方从签订协议之日起,均需遵守协议约定,无论今后房价如何变动,甲、乙双方不得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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