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进行复核第二,定期轮换项目负责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第三,与鉴证客户的审计委员会或监事会讨论独立性问题第四,向鉴证客户的审计委员会或监事会告知服务性质和收费范围第五,制定确保鉴证小组成员不代替鉴证客户行使管理决策或承担相应责任的政策和程序第六,将独立性受到威胁的鉴证小组成员调离鉴证小组4业务期间:自鉴证小组开始执行鉴证业务之日起,至出具鉴证报告之日止,除非预期鉴证业务会再度发生。(如果鉴证业务再度发生,鉴证业务期间的结束应以其中一方通知解除专业关系和出具最终鉴证报告二者之中时间孰晚为准)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两个会对独立性产生威胁的因素一是在财务报表覆盖期间之内或之后,但在接受业务之前存在的审计客户的经济或经营关系二是以前向审计客户提供的各类服务相应的防范措施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第一,与客户的审计委员会等治理层讨论与提供非鉴证业务有关独立性问题第二,获得审计客户对非鉴证服务的结果承担责任的承诺第三,不允许提供非鉴证服务的人员参与审计业务第四,聘请另一会计师事务所复核非鉴证服务的结果,或请另一会计师事务所在必要范围内重新执行非鉴证服务,使其能够对这些服务承担责任向非上市公司提供非鉴证服务,在该客户成为上市公司时不会损害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要符合三个要求:第一,对于非上市公司的审计客户,以前提供的非鉴证服务是允许的第二,如果这种服务对于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是不允许的,则在该客户成为上市公司后的一个合理期限内将会终止第三,会计师事务所已经实施了适当的防范措施,以消除以前服务所产生的威胁,或将其降至可接受水平5特定情况下对独立性原则的运用(1)经济利益:第一,在该人员成为鉴证小组成员之前将直接的经济利益处置第二,在该人员称为鉴证小组成员之前将间接的经济利益全部处置,或将其中的足够数量处置,使剩余利益不再重大第三,将该鉴证小组成员调离鉴证业务(2)贷款和担保:请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其他注册会计师复核已做的工作(正常贷款程序就不会对独立性产生威胁,如房屋抵押贷款、银行透支、汽车信贷等等)
f(3)与鉴证客户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4)家庭和个人关系(5)与鉴证客户发生雇佣关系(6)最近曾在鉴证客户中工作(7)作为鉴证客户的经理或董事
如果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员工成为鉴证客户的经理或董事,所产生的自我评价、经济利益威胁就会非常重大,以致没有防范措施能够将其降至可接受水平如果会计师事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