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腾矿字201528号签发人:
新疆昌吉市菏泽腾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遏制煤矿事故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安全方针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新政办2013143号)、国家安监总局《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根据昌吉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印发昌吉市遏制煤矿事故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市煤管字201525号)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遏制煤矿事故攻坚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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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现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部门严格按照《方案》进行贯彻落实。
新疆昌吉市菏泽腾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二0一五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印发方案抄报:昌吉市煤管局抄送:矿长副矿级
通知各单位共印10份,打印时间201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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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新疆昌吉市菏泽腾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遏制煤矿事故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双七条”规定,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事故发生,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根据昌吉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印发昌吉市遏制煤矿事故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市煤管字201525号)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攻坚战时间从2015年3月1日至2015年12月底。二、攻坚目标1、实现安全年,杜绝重伤以上的人身事故和二类以上的生产事故。2、严格质量管理,质量控制,提高质量标准化水平,建成二级质量标准化矿井。3、大力整治安全隐患,争取4月中旬全部完成自治区第一轮隐患排查的隐患,每周开展一次隐患排查。4、完善各安全生产系统建设,建立抽放系统。三、成立攻坚战领导小组为确保《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特成立新疆昌吉市菏泽腾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遏制煤矿事故攻坚战实施方案领导小组。组长:梁吉山副组长:张志新、王平、鲁进法、李其平、李良、戴永旭成员:李传军、刘时麟、李亚龙、周加东、陈成军、高继军、邵秋东、曹允学其职责主要工作:组长实施方案的实施工作全面负责,保证攻坚战推进实施方案的实施工作顺利开展;副组长协助组长抓好攻坚战实施方案的实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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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作,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工作负责,保证攻坚战方案的实施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李传军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实施工作进行安排、督导、考核。四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