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四、程序1医嘱查对制度(1)严格执行医嘱查对制度和执行人签名制度医师开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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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护士长应组织每周总查对医嘱一次,每天总核对一次当日医嘱,并在《医嘱查对登记本》上登记并签全名。
3护士每班查对医嘱,下一班要查对上一班医嘱执行情况,凡需下一班次执行的医嘱办公室护士,应将下班完成的医嘱记录在交班报告上,并与接班护士做交接。护士交接班时应检查医嘱是否处理完毕,值班期间随时查看有无新开医嘱。
4做到每日总对每周总对,每班查对发现错误应立即更正,医务部定期抽查各科室医嘱核对情况。
5主管医生每天对开具化验和检查单及报告单进行核对,并将检查结果立即反馈患者;最迟在次日早查房时反馈患者;并在每日医嘱检查本上签字确认;对于未完成医嘱要在每日医嘱检查本上注明原因;必要时向上级医生汇报。
2.服药、注射和输液前查对制度
(1)护士执行医嘱进行各项治疗处前,要进行“三查七对一注意“即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注意用药后病人反应。
(2)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品或精神药品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
(3)静脉给药要检查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则不得用。(4)发药、注射时,患者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方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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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5)特殊药物静脉输液的患者须有输液卡及巡视记录单,每执行一项“执行者要“√”,签执行时间和执行者签名。
3.输血前查对制度
(1)查对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和溶血,血袋有无裂痕。(2)查输血单供血者姓名、血型与血袋标签是否相符,查对交配报告结果。
(3)输血前首先与患者、输血单及血袋标签核对,核对内容包括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袋号、血量及交配报告结果,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4)输血完毕,保留血袋并送回检验科,以便必要时检验。(5)及时准确在输血单上填写输血者与核对者姓名。4.检验查对制度
(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应做正反定型;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案号、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袋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双方签字后方可取走。
(2)采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