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更好地激励和挖掘员工的潜能,强化员工的竞争与责任意识,提高公司整体效能,体现奖优罚劣的用人原则。特制订《绩效考核制度》。
第二章考核的目的与原则
第二条考核目的一、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管理机制,客观、公正地评价员工的绩效与贡献,实现公司整体绩效的放大和提升。二、加深公司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为公司员工奖惩提供参考依据。三、作为公司成员提高竞争意识和责任意识的手段,不断提高公司员的工作能力,改进工作业绩,提高员工在工作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四、不断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产品质量,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和事故发生率,提供公司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f五、建立以部门、班组为单位的团结协作、工作严谨高效的团队。六、通过考核结果的合理运用奖惩或待遇调整、精神奖励等,营造一个激励员工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第三条绩效考核的原则
一、公平、公开性原则公司员工都要接受公司考核,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公司同一岗位执行相同标准。二、制度化原则绩效考核工作在绩效考核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行政部是本制度执行的管理部门,负责绩效管理制度的拟定、修订与完善,以及考核结果的组织评价与追踪。三、定期化原则:绩效考核根据不同部门与分工,采别采取月度、季度、年度的周期考核。
第三章考核范围与组织领导
第四条考核范围一、考核范围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长助理、部门各部长、部门主管(组长)、部门员工。二、不在本制度考核范围的包括:兼职人员、实行固定薪酬的一线员工、实行计件核算的个人或班组、实行分包核算的班组、实行单独考核方案的班组或个人。
f第五条组织领导一、公司成立总经理领导下的绩效考核小组,组织领导公司员工的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小组成员由各部副总、行政部长组成。副总级由总经理与董事长共同考核,总经理由董事长组织股东会考核。二、考核小组工作职责(一)组长负责主持每月、每季考核总结会,对上期考核工作总结,布置下期各部门工作重点。(二)负责组织考核制度的讨论、修改及监督实施。(三)负责各部门考核结果的评价。
第四章考核周期与考核形式
第六条考核周期一、公司实行定期考核制度,并分为月度、季度、年度考核,月度考核在每月(季)末至下月(季)初进行,年度考核在次年初进行。二、公司因重大工作项目或特别事件可以举行不定期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