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办公室20121214
为健全和完善高校人才选拔综合评价体系,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2013年继续通过自主选拔方式,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具体办法如下:一、领导机构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我校本科招生委员会领导,招生就业处负责具体实施。二、招生类别我校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类别包括“校长直通车计划”、“圆梦计划”和普通自主选拔录取招生。“校长直通车计划”主要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招收各地区拔尖中学中具有某方面特长且具有人民大学相关学科培养潜质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校长直通车计划”的中学名额由我校根据各地中学素质教育开展情况以及往年生源情况确定,被推荐考生不参加初试,直接参加复试。“圆梦计划”招生办法详见《中国人民大学2013年“圆梦计划”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实施办法》。本招生简章主要针对普通自主选拔录取招生。我校普通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分为“普通专业类别”(以下称A类)和“特色专业类别”(以下称B类)两大类。考生只能在A类及B类专业中选报其中一种类别,不得兼报。A类自主招生选拔录取按照学科大类进行招生,共分为五个学科大类:经济管理一类、
f经济管理二类、政法类、人文类、理工类(各学科大类对应招生专业附后)。学科大类不完全依据所属学位划分,主要按人才培养要求划分。A类考生可按照各学科大类要求考试科目进行兼报,兼报大类最多不能超过四类。考生取得A类相应学科大类自主选拔预录资格后,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可在我校于当地公布的同科类招生专业中选择相关专业填报(特别要注意文理科具体专业的招生要求),录取时我校将在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中根据高考成绩结合专业志愿确定考生的专业。建议考生兼报多个大类,若只填报一个大类,且不服从调剂,有可能无法享受自主招生政策。各学科大类对应招生专业大类或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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