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建质安监201164号
关于加强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要求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为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水平,保障人民
群众合法权益,现依据有关规范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钢筋进场检验及对接要求。(一)钢筋原材料质量检查与控制。
1、对于进入施工现场的钢筋原材,应按修订后的新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第521条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详见合建质安监201148号文件规定)。
2、审查合格的设计图纸对部分结构构件使用钢筋力学性能无明确要求的,应符合GB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和GB14991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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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标准中相关要求。(二)钢筋对接的要求。1、当钢筋连接采用电渣压力焊时,施焊的焊工需进行现
场条件下的试焊,试焊经检验合格后,方能进行正式焊接操作,对于直径16以下的钢筋,不得使用电渣压力焊连接。
2、当钢筋连接采用直螺纹连接时,应满足下列要求(1)施工现场加工钢筋接头时,技术工人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2)接头加工应经工艺检验合格。(3)直螺纹钢筋端部应切平。(4)钢筋丝头螺距应使用专用螺纹规检验。(5)安装接头时应使用管钳扳手拧紧,应使钢筋丝头在套筒中央位置相互抵紧,标准型接头安装后的外露螺纹不宜超过2p(两个螺距)。(6)安装后应用拧紧扳手校核拧紧力矩。二、施工、监理单位对预拌混凝土的质量检查。当施工现场采用预拌混凝土时,在混凝土浇筑前,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到混凝土生产厂家,对拟预拌混凝土的原材料进行检查,混凝土拌制时监理(施工)项目部应安排专人在拌制地点进行旁站监督,并抽查坍落度,做好记录,对每批混凝土出厂应有抽查记录。混凝土进入施工现场,监理(施工)单位应有专人对混凝土质量进行进行抽查,并做好坍落度记录,每个检验批应按规范要求留置试块(每100M3混凝土至少留置一组标养试块,三组同条件试块)。检查过程中一经发现坍落度不符合要求的立即责令退场,不得使用,并同时报告质量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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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三、外墙悬挑型钢穿墙洞眼处封堵。(一)各施工单位在进行悬挑脚手架专家论证前,单独制定悬挑槽钢洞口封堵施工方案,论证时原施工图设计单位必须参加论证,重点进行施工荷载复核计算,审查槽钢布置合理性、洞口封堵方案的可行性,并应有明确的设计意见。(二)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拿出针对性强的专项施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