料管理人员由经培训、考核合格,具有岗位证书的人员担任。
4特殊专业工种(如电气焊、电工、电梯安装、防水工程等)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其他专业的操作工人必须按其专业技术技能划分为高、中、初级工,限定各级技术工人的操作范围。
三、工程质量报告及举报制度
1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后,责任单位应按规定及时逐级上报,不得
f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并开展调查和处理工作,按规定妥善保管有关资料。
2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报告程序、处理程序等按工程部《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3对公司工程部提出的问题或整改指令,责任单位必须按期整改和落实。
4每月底各施工单位上报公司工程质量报表。5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工程建设中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或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有权进行举报。6工程部将对工程质量举报及时的有关单位个人进行奖励,并对举报人严格保密。
四、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1工程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的那一部分工程,特别是重要结构部位及有关特殊要求的部位都要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2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应由施工员会同质检员进行自检,并签发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在指定日期内,由公司相关领导和监理工程师签具验收意见。
3隐蔽工程在未进行验收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有违反验收制度,造成返工损失时,应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由工地资料员保管,竣工整理成册,纳入工程档案。
五、材料检验、报审制度
1施工物资严格执行报审签字制度,工程部项目物资主管负责物资评审报审工作。经项目物资部门评审后确定材料供应商及材料规格、型
f号。必须填写材料报验单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签字认可,确保进场物资符合工程要求。
2进场物资严格执行样板制度,供应商必须提供物资样板,并报请相关领导签字认可,工程部安排专人对材料样板进行妥善管理。物资进场时如与样板不符,拒绝入场并不准使用。
3工程物资均必须有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检验报告、试验报告、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保证书等)。质量文件必须反映工程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性能指标等,并实际进场物资相符。质量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和时间。
4工程部项目资料室负责收集、整理和保存供应单位或加工单位的质量证明文件和进场后进行的试(检)验报告,并保证工程资料的可追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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