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法规类别】消防管理【发布部门】山东省政府【发布日期】20050404【实施日期】2005040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4月4日下午,我省陆续发生多起森林火警火灾。据国家林业局森林防火指挥中心的监测和各地报告,全省有9个较大的着火点,目前,仍有数处因风大尚未扑灭。根据省政府领导的要求,特作以下紧急通知。一、立即加大措施,强化野外火源管理。明天是清明节,并且持续大风天气,要进一步动员发动,落实措施,对墓地坟头、旅游景点、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各个有林区域,死看死守。各森林防火检查站、了望台值班人员,要确保24小时在岗在位,密切控制野外用火。二、要严密组织,及时扑灭森林火灾。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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