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安全管理总则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1、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与有关人员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实行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追究制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二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要准确无误,不得隐瞒责任事故。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教育局批准、校长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教育局。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
学校安全制度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上级有关安全文件和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使全体师生充分认识到安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明确安全工作的责任和义务,努力把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二、每个师生员工要积极行动起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排除不安全因素,对突发事故要及时报告,现场的任何师生都有权有责任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制止,及时处理并报告。三、全体教师要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意识,特别是实验课、微机课、体育课、体育训练、课间操、比赛、走出学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