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培训资料
1、高处作业(1)高处作业的定义按照国标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其涵义有两个:一是相对概念,可能坠落的底面高度大于或等于2m;也就是说不论在单层、多层或高层建筑物作业,即使是在平地,只要作业处的侧面有可能导致人员坠落的坑、井、洞或空间,其高度达到2m及以上,就属于高处作业;二是高低差距标准定为2m,因为一般情况下,当人在2m以上的高度坠落时,就很可能会造成重伤、残废或甚至死亡。因此,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在开工以前就须特别留意以下有关事项:①技术措施及所需料具要完整地列入施工计划;②进行技术教育合现场技术交底;③所有安全标志、工具和设备等,在施工前逐一检查;④做好对高处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等。(2)高处作业的级别
高出作业的级别可分为四级,即高处作业在2~5m时,为一级高处作业;5~15m时,为二级高处作业;在1530m时,为三级高处作业;在大于30m时,为特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又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其中特殊高处作业又分为八类。特殊高处作业的分类:①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成为强风高处作业;②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高处作业,成为异高温处作业;③降雪时进行的高出作业,称为学天高出作业;④降雨时进行的高出作业,称为雨天高出作业;⑤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出作业,成为夜间高出作业;⑥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高出作业,称为带电高处作业;⑦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出作业,称为悬空高出作业;⑧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出作业,称为抢救高出作业。一般高处作业是指除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3)高处作业的标记高处作业的分级,以级别、类别和种类作标记。一般高出作业作标记时,写明级别和种类;特殊高处作业作标记时,写明级别和类别,种类可省略不写。例三级,一般高处作业;一级,强风高处作业;二级,异温、高处作业。(4)高处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①凡是进行高处作业施工的,应使用脚手架、平台、梯子、防护围栏、档脚板、安全带和安全网等。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牢固、可靠。②凡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特殊高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