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2016年冬至2017年春清运雪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发布部门】鸡西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1027【实施日期】201610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2016年冬至2017年春清运雪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鸡西市2016年冬至2017年春清运雪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0月27日
鸡西市2016年冬至2017年春清运雪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市冬季清运雪工作,保证城市道路畅通,市民出行便利,根据《黑龙江省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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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市清除冰雪条例一、指导思想
》,制定本方案。
以创建全国文明(提名)城市为目标,增强全民义务清雪、人人有责的社会意识,按照“政府主导、全民参与、以雪为令、属地负责”原则,进一步落实我市清运雪工作任务,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及时快速清除城市道路积雪,采取人机配合的作业方式,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今冬明春清运雪工作任务,保障全市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正常秩序。二、清雪原则(一)坚持政府领导、分区负责原则。县(市)、区政府负责对各自辖区内冬季清运雪工作任务进行动员和部署,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做好今冬明春清运雪工作。(二)坚持人机配合、专群结合原则。充分发挥专业清雪机械化设备的力量,坚持以机械清运雪为主、人工清运雪为辅,专业队伍清运与群众清运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冬季清运雪工作效率。(三)坚持以雪为令、全民参与原则。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社区、个体工商业户及全市居民要按照“降雪就是命令,清雪就是责任”要求,及时快速清除各自责任区域积雪,确保冬季清运雪工作责任有效落实。三、工作任务(一)县(市)、区政府要负责组织本辖区清运雪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及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城市主次干道、街巷、桥梁、公共广场、居民小区等区域实施清运雪。(二)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和清运雪工作标准、要求,对公共广场、人行过街天桥、机场,车站,停车场、公交车始末站点、集贸市场、展销场馆、文化、体育、娱乐、游览等公众聚集场所、工业园区、公共绿地、建筑施工工地、居民住宅区、物业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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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区实施清运雪。(三)临街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及工商业户(简称临街责任单位,下同)负责门前责任区域及人行道清雪工作,临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