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设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前言
根据水利部标准编制工作计划,在《水文水资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暂行规定》(水文计200495号)试行的基础上,按《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12002)要求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共14章27节和6个附录,对水文设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深度,章节安排及主要技术内容作了规定,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综合说明,概况,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建设的目标、原则和依据,建设任务与规模,建设内容与方案,工程施工,工程管理,环境影响评价,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效益评价,结论与建议等14个部分。
本标准中用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批准部门:本标准主持机构:本标准解释单位:本标准主编单位:本标准参编单位: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
1
f
目次
1总则
1
2术语
4
综合说
明
3
5
4概况
6
水
文
41
6
地
质
42
有关协
6
议
43
6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
性
5
7
现状与存在问
题
51
7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
52
性
7
附图、附
表
53
7
建设的目标、原则和依
据
6
8
建设目
61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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