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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1995年5月30日水利部令第5号公布,2005年7月8日以水利部令第24较重号修订)第十三条水土保持方案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或者进行施工准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当事人从事非经营活动的,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当事人从事经营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违法严重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是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特别严重
一般
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轻微对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将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主席令49号公布,2010年主席令第39号第二次修改)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将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直至验收合格,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5万元罚款
6
水土保持
一般
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较重
5
f广西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
序号
项目分类
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违法程度
裁量情形水土流失面积小于500平方米的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将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造成水土流失面积大于500平方米小于1000平方米的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将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造成水土流失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超过《水土保持补偿费收缴通知书》规定期限30日(包含节假日在内,下同)内不缴纳的超过《责令限期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通知书》规定期限30日仍不缴纳的。超过《责令限期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通知书》规定期限60日仍不缴纳的。超过《责令限期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通知书》规定期限90日仍不缴纳的。影响或者破坏开发利用规划的水能资源容量在1万千瓦以下的。
量化标准
严重
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特别严重
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轻微
责令限期改正,加收滞纳金,不予处罚。加收滞纳金,可处应缴水土保持补偿费一倍以下罚款。加收滞纳金,可处应缴水土保持补偿费两倍以下罚款。加收滞纳金,可处应缴水土保持补偿费三倍以下罚款。处1万元罚款
7
水土保持
对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主席令49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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