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
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
二0一七年十二月
f广西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
广西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
序号项目分类项目名称法律依据违法程度裁量情形量化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主席令49号公布,2010年主席令第39号第二次修改)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轻微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或者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在崩塌、滑坡危2《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险区或者泥石流(2014年7月24日修订通过,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第一般易发区从事取土、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或者挖砂、采石等可能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造成水土流失的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有活动的处罚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一)个人取土、挖砂或者采石十立方米以下的处一千元的罚款,十立方米以上五十立方米以下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五十立方米以上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严重(二)单位取土、挖砂或者采石十立方米以下的处二万元的罚款,十立方米以上五十立方米以下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五十立方米以上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或者在禁止开垦、开发的植物保护带内开垦、开发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主席令49号公布,2010年主席令第39号第二次修改)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或者在禁止开垦、开发的植物保护带内开垦、开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退耕、恢复植被等补救措施;按照开垦或者开发面积,可以对个人处每平方米二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每平方米十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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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
没收违法所得,对取土、挖砂、采石在10个人处1000元罚立方米以内,未造成崩款,对单位处2万塌、滑坡或者泥石流的。元罚款1、取土、挖砂、采石大没收违法所得,对于10立方米小于50立方个人处1000元以米,未造成崩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