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史研究中坚持与发展唯物史观
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传入中国已有近百年的历史了,它对中国史学的发展无疑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建国以后,唯物史观在我国占据了主导地位,广大史学工作者以之为指导,在各个史学领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一度左倾思潮泛滥,问题也随之而来,不是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而是马克思、恩格斯以至列宁、斯大林、毛泽东的一些个别论述被割裂开来,被断章取义,被当作教条、公式,变成束缚生动的历史研究的绳索。改革开放的春风解开了人们思想的禁锢,人们在总结过去历史的研究的成败得失之余,难免会思考,唯物史观在新时期是否还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从而可以继续作为我们研究的理论基础应当怎样理解唯物史观的指导地位怎样丰富与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本文拟就这些问题谈一点个人的不成熟看法。一不少学者认为,坚持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是由我国社会主义的性质决定的,我们事业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这已被写进了宪法,唯物史观的指导地位难道还用得着怀疑吗这种说法固然不错,但是,从认识论的角度出发,我觉得这种说法尚不够完善,或者说,尚不足以说明唯物史观所包含的真理性成份。坚持唯物史观实有着更重要的理由,就是这种史观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唯一正确的理论体系。就几十年历史研究的实践来说,只有这种理论提供给了我们分析历史问题,阐释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最为锐利的思想武器。我这里说的首先是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即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所表述的用于指导他整个研究工作的出发点: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283页。以上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相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