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技术和政策。通过召开各级各类工作会议,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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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贯彻实施国家下发的《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08年版),强化技术措施和政策措施的全面落实,规范结核病防治工作。3、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坚持重点日宣传与平常宣传、大面积宣传与重点区域宣传相结合。按照统一安排,开展“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现场活动,与报纸、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合作,刊登结核病科普文章,宣传结核病防治政策和工作动态;持续开展日常健康促进活动,加强对农村居民、农民工等重点人群的宣传;利用国家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资源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同时注重各类宣传效果的评价。4、加强督导和技术指导。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要求开展督导工作,县级对每个乡镇至少督导4次以上,根据实际情况抽查到村级及结核病患者。中期和年度联合督导工作重点针对各项技术指标和工作目标进行考核督导,确保全县DOTS基础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5、强化实验室检查与质控(1)《河南省结核病防治规划实验室网络细菌学SOP手册》以为依据,完善县疾病控制中心结核病实验室建设,规范操作程序,提高服务水平。(2)按照《河南省结核病实验室痰涂片检查质量控制标准》(豫卫疾控〔2004〕91号)的要求,坚持开展室内质量控制,保证结核病实验室的质控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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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6、健全药品持续不间断供应体系。及时完成免费抗结核药品年度数量测算,并做好免费抗结核药品的接收与使用。7、加强常规监测工作。加强对结核病网络专报系统信息的适时追踪和全面分析,及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逐步健全结核病监测资料收集质量督导评价体系,提高监测数据的收集质量。县疾病控制中心要定期开展监测分析专题汇报。对耐多药、流动人口结核病网络报告中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提高报告质量。8、加强结核病感染控制组织管理,切实落实感染预防控制干预措施、环境和工程控制以及个人防护,努力降低结核病传播,尤其是医疗机构内传播对公共卫生安全造成的危害。9、规范机构诊疗行为。各级结防机构要把DOTS基础工作质量作为结核病防治的第一要务和预防耐多药(MDR)肺结核病发生的重要手段,加强自身和定点医疗机构规范诊疗行为建设,保证诊疗效果、提高诊疗质量、努力降低诊疗费用。新发现肺结核病人在没有明确药物敏感实验结果的情况下,禁止使用二线抗结核药物。10、学习与技术交流。加强结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