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的医学文书。由考核委员会负责并签署意见。
4、《医师定期考核表》(见附件2)和个人述职材料,于2009年5月4日之前上交医务部审核并签署意见。
四、考核时间卫生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等理论考试,于2009年4月15日至4月17日在医院学术厅举行。(具体时间详见周程表)五、考核结果处罚规定医师定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1、考核医师于2009年5月4日之前将《医师执业证书》按科室报送医务部,由医务部统一报送自治区卫生厅,卫生厅根据考核结果在《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记录”栏内加盖公章。2、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或有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所
f列情形之一的,即为不合格。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无不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亦认定为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并接受培训,3个月后再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将《医师执业证书》报送自治区卫生厅加盖合格公章。如再次考核仍不合格者,自治区卫生厅则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附件1: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易程序申请表附件2:医师定期考核表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2009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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