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可予15的换货一次(一个月内同类货品),乙方调换货品须书面申请,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调换。换货时须保持货品及包装完整无损,否则不予调换。C、乙方的订单货品,除质量问题外,甲方不予调换、收回。5、运输阆中市外的托运费用由乙方负担。6、乙方按月向甲方提供进、销、存报表,并配合甲方各种销售管理措施。五、市场开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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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乙方设立销售网点的地理位置及营业面积须征求甲方认可,经销网点必须位于繁华地段或业态良好的商场,且按甲方统一形象进行装潢布置、品牌推广及促销,不得有任何损害号品牌形象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2、乙方自行办理当地经销机构或经销网点的一切手续,其经营独立自主,自负盈亏,乙方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乙方所设立的经销机构、经销网点须冠以“号”命名。3、号所有卖场内只能经营甲方提供的产品,不得经营其它品牌产品,更不得仿冒号产品进行销售,否则,甲方有权给予相应处罚。4、甲方保留对乙方的经销行为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的权利,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的市场管理行为。5、甲方所颁发的所有文件、资料都属于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外泄或出卖。六、广告宣传:1、乙方在其经销区域所进行的品牌广告宣传活动须事先书面上报甲方,获甲方认可后方可执行,以保持品牌形象的统一。2、乙方在其经销区域所投放的广告费用每年为其年进货额的5%,在上述额度内,甲方给予报销乙方广告费用的60%(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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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正式有效的凭证);如乙方投放的广告费用超过年进货额的5%,双方应协商解决。3、以上所用广告,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使用。七、奖、罚则1、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乙方第一个销售点必须开始营业,否则,甲方可酌情给予处罚。2、对乙方在正常销售时间内连续三个月无进货的,甲方有权酌情给予处罚。3、对乙方超额完成进货指标的,甲方超额部份的2030万元按超额数的2%奖励乙方。3050万元按超额数的3奖励乙方。50万元以上的按超额数的5奖励。4、在合同年度内,乙方未能完成合同约定销售额的,甲方将按未完成的4%计扣保证金,直到保证金为零。八、合同的到期:1、合同期满后,乙方可提前一个月申请续约,甲方根据乙方的营业业绩核定。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享有优先代理权。2、乙方不再代理时,应拆除乙方卖场内所有与号有关的标识。九、法律责任:1、在合同的履行中,甲方违约,将双倍返还乙方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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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乙方违约,甲方将不再返还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