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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来源:睢宁县国土资源局作者:发布时间:20080421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庆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是庆安镇范围内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法规性文件。在本镇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土地利用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即具法律效力,若需修订、调整,须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
远期到2010年。规划范围为庆安镇行政区域内的全第三条规划期限近期到2005年,部土地,总面积为17017470亩。规划期限内其它相关的专项规划及部门行业用地均应符合本规划。
第四条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
本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为指导,以《庆安镇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为依据,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用地需求做出科学预测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土地利用的方向、结构和布局,实施用途管制,确立供给决定需求的观念,实行“占一补一”政策,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战略目标,统筹安排各业用地,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优化配置和节约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农村现代化建设。
第五条规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f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
3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的通知》(苏政发19978号)
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修订和实施工作的通知》(苏政发1997121号)
5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修订工作实施方案》
6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积极稳妥开展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进一步落实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0211号)
7江苏省《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要点》(苏国土资发200266号)
8《庆安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9《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睢宁县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10原《庆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原《龙集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1原《庆安镇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
原《龙集乡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
f12原《庆安镇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开发规划》
原《龙集乡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开发规划》
13原《庆安镇镇域规划》
原《龙集乡镇域规划》
第六条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
1结合本地实际,制定19972010年的土地利用目标、任务和方针;
2确定19972010年耕地总量的目标、布局和实施方案;
3确定建设用地置换指标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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