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档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中央关於文书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厂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档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厂上报下发的各种档、资料。第三条按照党政分工的原则,全厂各类档分别由党委办公室和厂部办(以下简称两办)归口管理。(二)收文的管理第四条公文的签收1.凡来厂公启档(除厂领导订启的外)均由厂收发员登记签收(由上级或邮电局机要通讯员直送机要室的机要档除外)後分别交两办机要秘书拆封。在签收和拆封时,收发员和机要秘书均需注意检查封口和邮戳。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对密件开口和国外信函邮票被撕应拒绝签收。2.对上级机要部门发来的档,要进行信封、档、文号、机要编号的“四对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机要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第五条公文的编号保管1.两办机要秘书对上级来文拆封後应及时附上“档处理传阅单”,并分类登记编号、保管。须由工厂承办或归档的厂领导亲启档,厂领导启封後,也应分别交两办办理正常手续。2.本厂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档及资料应及时分别送交两办机要秘书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第六条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f1.凡正式档均需分别由两办主任(或副主任)根据档内容和性质阅签後,由机要秘书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档应呈送厂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阅批後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档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档要即阅即办。
2.一般函、电、单据等,分别由两办机要秘书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档,应同主办单位联系後再分转处理。
3.为加速档运转,机要秘书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档送到厂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例外)。
第七条文件的传阅与催办。1.传阅档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档不得向外泄露内容。2.阅读档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後应在下班前将档交机要室,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後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两办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3.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档夹内任何档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