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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致一人重伤可定罪
昨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外发布了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对环境污染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了新的规定。该解释自今日起施行。司法解释扩大了污染物的范围,降低了入罪门槛,明确致一人重伤即可定罪,情节严重的可以判到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将严惩环境监管失职、单位犯罪及环境污染的共同犯罪。此外,司法解释还界定了严重污染环境的14项认定标准及有毒物质的范围和认定标准。环保部门对大气、水体、土地监测过程中取得的数据,只要经过省级环保部门的认定,可以直接作为法庭证据。
明确14种情形为严重污染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三)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四)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五)两年内曾因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前列行为的;(六)致使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小时以上的;(七)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八)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九)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十)致使疏散、转移群众五千人以上的;(十一)致使三十人以上中毒的;(十二)致使三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
f的;(十三)致使一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十四)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表示,在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时,这些标准明确具体、操作性强,既能体现从严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的立法精神,又能有效解决此类案件办理中取证难、认定难等实际问题。北京律协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赵运恒称,对比2006年7月的司法解释,可以看出污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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