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农村土地作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按照市场机制进行合理配置已经是必然的趋势。农村土地流转是农地制度改革的核心,目前中国学术界关于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研究,主要包括农村土地流转的模式、存在的问题、影响因素等,就专家学者们研究的有关理论观点和实践成果进行全新的分类梳理,最后为学者们进一步的研究找出立足点和突破点。关键词:土地;农地流转;观点前言家庭承包制的框架下,农地产权结构被分解为三种权利,其一,所有权;其二,承包权;其三,经营权,即使用权。所谓农地使用权流转,严格意义上讲,是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以下简称农地流转)。目前农村问题的核心仍然是土地问题(管清友等,2003),其主要集中于农地流转问题。中国的农地流转应该仅是一种农地使用权的转让和流通(钟涨宝,2003)。正是得益于中国农地制度的深刻变迁,农业取得了迅速的发展,虽然中国农村的土地流转到现在已经初具规模,但是农地流转作为优化资源配置的理性行为,还是面临着很大的困难和挑战。随着中国对三农问题的深入研究,结合中国的国情探讨中国农地流转具有紧迫性和重要性。以下对中国农地流转研究的动态做了一个全新梳理。一、中国农地流转的模式由于中国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存在显著的差异,造成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状况极不平衡,因此全国各地的农地流转形式也不完全一样。一些学者认为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形式有转包、转让、互换、入股、反租倒包、委托代种、拍卖等(韩连贵,2005)。也有学者提出土地使用权流转有五种模式:转包、转让、股份合作制、招商租赁、土地置换(胡小平、孔喜梅,2005)。但有学者质疑土地置换不属于土地流转(傅晨等,2007)。在农地使用权流转形式中,有部分学者认为转包是当前中国农地流转的主要形式。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农地流转的一个主要方向就是有高收入户向低收入户流转,流转方式也由以转包为主的形式向其他方式过度(史清华等,2005)。有学者提出租赁土地是农民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主要方式(戴中亮,2004)。农户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土地租赁市场来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陈和午等,2006)。从现实的实践中来看,广东东莞市的农地流转是以租赁为主,转包为辅(傅晨、范永柏,2007)。河南省农地流转是以转包为主,土地置换和入股为辅(曹金臣,2006)。二、农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土地权属关系混乱,所有权主体界定不清,内容界定不完整,无法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土地的流转,影响资源的配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