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广播电视大学社会实践考核表
实践课题关于社区居民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
姓
名
学
号151300140920
专
业
指导教师
法学程丽
教育层次
专科
分校廊坊电大
教学点日期
霸州电大
f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生社会实践考核表
实践单位(基地)
实践活动时间
实践课题
20169
关于社区居民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
指导教师情况
姓名
工作单位
学历
专业
专业技术职务
程丽
霸州电大
本科
法律
讲师
关于社区居民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
一.调查目的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的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是社
会法律现实的组成因素。它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本质及作用的理论观点,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要求及态度,对现行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评价和解释,也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认识、愿望和情绪等。生活中,要普遍增强公民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于社区公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加以分析,将有助于从社区公民法律意识现状出发,有针地性地搞好社区普法教育活动。二.调查时间2016年9月12号至10月20号三.调查地点河北省霸州市城二四.调查对象河北省霸州市城二居民五.调查方法通过派发问卷进行调查,发放问卷共100份,收回有效问卷80份。六.调查内容(一)对城二居民法律意识的调查1、调查城二居民法律意识现状
通过对城二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社会调查,法的地位并不高,作用很有限,权利意识很淡薄,人们普遍有一种耻讼、贱讼观念。中国几千年封建意识以及建国后极“左”思想的影响,使居民的法律意识还存在着与时代精神相冲突的若干传统观念相交织的状况,特别是存在法律制度的现代化与法律意识滞后的矛盾。主要表现为:相当一部分居民仍习惯于按传统观念参于社会生活,评判他人与社会、解决纠纷及维护自身权益、甚至给“权大于法”以相当程度的认可,视法为维护道德的武器,致力于“无讼”来维护社会的安定,特别是封建统治者“言出法随”的现象,在某种程度上还有存在,给某些居民造成了一种畸形的法律观念,“领导人讲的话就是法”。这表明,法律权
f威的削弱和法律观念的动摇成为法制建设中不可忽视的问题。2.调查城二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目的和意义
通过对城二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社会调查,了解现今我国城市居民的法律意识状况,通过了解进而加强和增进城市居民的法律意识,扫除法盲。通过普法工作的全面展开和深入进行,使得法律知识在普及,居民的法律意识在提高,进而使其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对法律保持正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