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科门诊工作制度
1、接诊人员应具有医师资格,并持有执业医师证书。2、医务人员遵守医德规范,仪表端庄,衣帽整齐,监守岗位,佩带胸卡。3、接诊室内清洁卫生,设备仪器摆放整齐完好备用。4、严格执行《母婴保健法》早孕建卡(或产科门诊病历),规范填写保健卡门诊登记及处方,认真全面详细检查。5、做好高危妊娠的筛查与管理,按期进行高危评分。对高危孕妇实行专册登记并在保健卡(病历)上作高危妊娠标记。6、筛查出的高危妊娠孕妇应转入“高危妊娠门诊”诊治。7、凡属妊娠禁忌者,应尽早动员终止妊娠。8、做好孕期保健及健康教育指导与咨询。9、做好产后42天复查及母乳喂养宣教工作。10、做好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
产房工作制度
1、产房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医师、助产师(士)、护士不得擅离职守。2、工作人员进入产房,必须穿戴产房专用的帽子、口罩、鞋和工作服。3、检查产妇前、后要洗手。接产和手术助产按常规刷手、泡手,严格遵守
无菌操作规程。4、严密观察产程,严格遵守各产程处理常规和助产技术规范。发现异常情
况,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立即处理。5、严格做好产程图、分娩记录。产程图、分娩记录由接产人员及时、准确
填写各项记录。遇有抢救情况必须在抢救结束6小时内,医生、护士立即据实补记。
6、严格执行母乳喂养“三早”工作制度。7、产妇分娩后产房留置观察二小时,观察情况记入分娩记录。如无异常护送回母婴同室病房,并与病房护士进行床头交接。8、胎儿娩出后应由助产医师(士)清洁呼吸道、断脐、处理脐带、檫干、Apger评分、交母亲看过新生儿、点眼药水、称体重、量身长、打新生儿右足印和母亲大拇指印于新生儿病历上、在新生儿双手腕系标明新生儿性别、体重、出生时间、母亲姓名及床号的手腕带,并用标明同样内容的胸牌系于包被外面。9、执行交接班制度,助产人员做到床头交接。对胎心、产程进展及高危因素进行认真检查,并做详细记录和签字。
f10、所有用品、药品和设备,做到专人保管,定期检查、补充更换和完善。11、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患有或疑有传染性疾病的产妇,应隔离产房接产,所用物品应用含有效氯2000mgL的含氯消毒溶液浸泡30分钟,然后清洗、打包、灭菌。物体表面及地面用含有效氯2000mgL的含氯消毒溶液擦拭,每日用三氧消毒器空气消毒两次,接生后及时消毒一次。12、严格执行消毒灭菌制度。做好产房终末消毒处理。
产科门诊工作制度
一、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