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法律未来
和方兴未艾的“互联网”风潮相似一场“人工智能”的风暴正在掀起。过去人们认为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难以被人工智能取代但最近两年形势却急转直下。律师事务所纷纷投资人工智能领域传统上由初级律师承担的枯燥工作正在逐渐自动化。法律行业可能即将迎来“优步化”成为被技术颠覆的下一个目标。
二高助力法律智能化人工智能的加速发展,已经深刻改变人类社会生活。今年3月,人工智能还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将人工智能融入法律实践中,已成为必然趋势。5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加快建设智慧法院的意见》提出“2017年底总体建成、2020年深化完善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的智慧法院建设任务。9月,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和信息中心在海南省召开部分法院推进量刑规范化智能辅助系统建设座谈会,标志着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启动开发建设量刑智能辅助系统工作。随着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数据法院”建设的深入推进,将给量刑规范化改革带来了新的机遇。
同日,全国检察机关召开智慧检务工作会议,检察长曹建明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智慧检务工作要形成“全业务智慧办案、全要素智慧管理、全方位智慧服务、全领域智慧支撑”的智慧检务总体架构。要抢占人工智能应用
f制高点,探索“人工智能+检察工作”和“人工智能+司法办案”新模式,推动司法办案向人机结合模式转变,实现全业务智慧办案。
“人工智能法律”的发展事实上,正如罗马城不是一天建成的,人工智能也不是忽然来到我们身边的新鲜之物。1958年Lucie
最早提出了法律科学的信息化处理,即建立法律文献或案例自动检索模型和法官裁量模型,但该观点最初并不被大多数的学者所认可,直到1970年Buc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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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了《关于人工智能和法律推理若干问题的考察》,标志人工智能与法律作为研究分支的诞生。
1987年在美国波士顿的东北大学举办了首届国际人工智能与法律会议ICAIL,并最终促成了国际人工智能与法律协会IAAIL在1991年的成立,旨在推动人工智能与法律这一跨学科领域的研究和应用。与此同时,一个新兴的研究领域法律信息学,越来越引起人们的注意。该领域主要是以人工智能和法律为核心从事法律、社会科学、信息学、智能技术、逻辑和哲学领域等跨学科的研究。1991年Deedma以加拿大案例为基础研究人工智能的专家断案系统;1995年开发的SplitUp用于处理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2005年贝叶斯网络被用于法庭调查中评估火灾事故的证据;2007年St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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