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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作业人员与井上人员应有可靠的联络信号保持联络,若发现地下出水、流沙、塌方、
交井圈护壁变形、有害气体、不明物等情况应暂停施工,迅速撤离井底并应及时上报,以采取措施处
底理解决。

(7)井底抽水时,应在挖孔作业人员上到地面后,再合闸抽水,抽水后即关闭电源,严禁带电
容作业。
(8)孔内照明应采用安全矿灯或12伏以下的安全电压。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应遵守《施工现
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孔上电缆必须架空2m以上。
(9)井桩开挖前,应用红砖砌筑高处地面150mm的井口防护圈,以防地面水和杂物等落入孔
洞。
(10)孔下作业人员必须穿长筒绝缘鞋,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和保险扣。
施工
现场
针对


全交

编写人员
审查人员
批准人
交底人签名
作业人员签名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年月日
本表一式两份,班组自存一份,资料室归档一份。
f土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
施工内容
(1)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的规定进行作业。
(2)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
严禁超挖”的原则。
(3)基坑槽、管沟土方开挖过程中,依设计要求为依据或规范要求为依据,对基坑边形进行监
通控。

(4)井坑边界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排水措施。

(5)基坑周边严禁超堆荷载。

(6)基坑开挖过程中,应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应随时注意土壁变动的情况,发现有裂
技缝等异常现象,必须暂停施工,报告项目经理进行处理。

(7)挖土方时,如发现有不能辨认的物品或事先未预见到的情况时,应及时停止作业,报告上
交级处理。

(8)水下作业,要严格检查电器的接地或接零和漏电保护开关,电缆应完好,并穿戴防护用具。

(9)对土石方开挖后不稳定或欠稳定的边坡,应根据边坡的地质特征和可能发生的破坏情况,
容采取自上而下,分段跳槽,及时支护的逆作法或部分逆作法施工。严禁无序大开挖,大爆破作业。
(10)人工调运泥土,应检查工具、绳索、钩子是否牢靠,起吊时下方不得有人。
(11)在基坑或深井下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
(12)基坑四周必须设15m高的防护栏杆,防护栏杆距基坑距离不小于1m。
施工现场针对性安全交底
编写人员
审查人员
批准人
交底人签名
作业人员签名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本表一式两份,班组自存一份,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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