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低于20,因此,预防瓦斯爆炸的有效措施,主要从防止瓦斯积聚和消除火源着手。(1)防止瓦斯积聚的措施所谓瓦斯积聚是指瓦斯浓度超过2,其体积超过05m3的现象。防止瓦斯积聚的方法有:1)加强通风。防止瓦斯积聚的最主要的措施是加强通风。矿井建立一个完善合理的矿井通风现象,做到稳定、可靠、连续地向井下所有用风地点输送足够数量的新鲜空气,以保证及时排除和冲淡矿井瓦斯和粉尘,使井下各处的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2)严格检查和监测井下瓦斯浓度。严格检查矿井的通风状况及瓦斯浓度的变化是瓦斯矿井重要的日常管理工作,它是防止瓦斯事故的前提。为了防止漏检,除加强管理,加强教育,提高工作者的责任心之外,还必须应用现代化装备,采用先进的瓦斯自动检测报警装置。3)及时处理积聚瓦斯。《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一矿井必须从采掘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当发生瓦斯积聚时,必须及时处理,这是矿井日常瓦斯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预防瓦斯爆炸的关键工作。生产中容易积聚瓦斯的地点有: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独头掘进工作面的巷道隅角、采煤机附近、顶板冒落的空洞内、停风的盲巷中、低风速巷道的顶板附近、综采工作面放煤口及采空区边界处、发生瓦斯喷出的地点等。处理局部积聚瓦斯的方法主要:加大风速及风量、密闭隔离和抽放瓦斯三种。4)抽放瓦斯。对于采用一般通风方法不能解决瓦斯超限的矿井或工作面,可以采用抽放瓦斯的方法,将瓦斯抽至地面加以储存利用或排除。(2)防止瓦斯引燃的措施防止瓦斯引燃的原则:禁止一切非生产需要的火源下井;对生产中可能发生的热源严加管理;防止热源产生或限制其引燃瓦斯的能力。1)加强明火管理。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严禁烟火进入井下;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或使用电炉;井下禁止打开矿灯外壳;井口房、瓦斯抽放站及通风机房周围20m内禁止使用明火;井下焊接时,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格井下火区的管理等。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办法直接灭火,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2)消除电器火花。井下使用的电气设备及供电网络,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要求。要保证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好,消除电器火花的产生。3)防止静电火源。矿井中使用的高分子材料(如塑料、橡胶、树脂)制品,其表面电阻应低于规定值。洒水、排水用塑料管壁表面电阻应小于109,压风管、喷浆管壁表面电阻应小于108,抽放瓦斯用管壁表面电阻应小于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