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实验室(含实践教学基地、实训室,下同)是高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重要基地;为充分利用现有教学资源,鼓励和支持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到实验室完成设计性、综合性实验或进行科研、创新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规范有序地做好我校教学实验室的开放工作,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根据《XXXXXX实验室工作条例》,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实验室的开放包括实验内容开放和教学时间开放。1、实验内容(也指实验项目,下同)开放,指实验室对某专业学生开放的实验内容与该专业对应实验课程大纲规定的必修内容不重复,属于该课程教学内容的拓展性实验内容(要求应为综合型、设计型实验项目);或实验室、教研室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设计的一些实验教学计划外的综合性、设计性的实验项目;或某专业实验课程大纲规定的必修实验内容对其他专业开放。2、教学时间开放,指在执行实验(实践)教学计划任务的额定教学时间外,实验室面向学生开放,学生自己进行实验(实践)。各实验室都要最大限度地延长开放时间,除在工作时间开放外,还要充分利用周末、节假日、寒暑假等,对学生开放。第三条实验室开放应采用“以学生为主体、教师启发引导”的实验教学模式,实验室提供相应的实验条件,实验室或教研室指派教师进行指导,重在培养和训练学生的自主实验(实践)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鼓励学生进行创新实验(实践)。第四条全校各实验室应面向学生开放,实验室向学生开放的具体形式可以多样化,如全面开放、特定时间段开放、预约式开放等,学校鼓励有条件的实验室向学生全面开放,尤其是基础课教学实验室、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和各类实训室。
第二章组织实施第五条实验室开放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开放项目的设置、开放实验室的申
f报备案、实验室开放、实验室开放工作的总结和考核4个环节。第六条实验室开放项目的设置。实验室开放项目包含开放实验室供学生自
主学习或实验(实践)、设置开放实验项目供学生选修并计算学分两类,开放实验项目的设置应满足下述要求:
1、开放实验项目的实验内容不能与学生所在专业的实验教学计划必修内容重复,要求是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开放实验项目的设置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1)实验室、教研室拟定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2)属于课程教学内容拓展的、供学生选修的实验项目;(3)学生参加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