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开发条件三棚户区市政排水、给水、供电、供暖、供气、垃圾处理、绿化、消防等市政服务或公共配套设施不齐全四棚户区房屋集中连片户数不低于50户,其中,实际在该棚户区居住且在本地区无其他住房的职工含离退休职工户数占总户数的比例不低于75五棚户区房屋按照《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和《危险房屋鉴定标准》评定属于危险房屋、严重损坏房屋的套内面积不低于该片棚户区建筑面积的25六棚户区改造已纳入地方政府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由地方政府牵头按照保障性住房标准组织实施异地建设的,原棚户区土地由地方政府统一规划使用或者按规定实行土地复垦、生态恢复。
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企业应
f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其棚户区改造支出同时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书面说明材料。
财税〔2013〕6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棚户区改造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棚户区改造的相关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及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13年7月4日起执行以下税收优惠政策:所称棚户区是指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房屋使用年限较长、使用功能不全、基础设施简陋的区域,具体包括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含煤矿棚户区、国有林区棚户区和国有林场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棚户区改造是指列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棚户区改造规划或年度改造计划的改造项目改造安置住房是指相关部门和单位与棚户区被征收人签订的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或棚户区改造合同协议中明确用于安置被征收人的住房或通过改建、扩建、翻建等方式实施改造的住房。
f一、土地使用税1【减免性质代码:10011705】对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2【减免性质代码:10011705】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或棚户区改造合同协议,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二、印花税1【减免性质代码:09011704】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2【减免性质代码:09011704】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或棚户区改造合同协议,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印花税。三、土地增值税【减免性质代码:11011707】企事业单位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