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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纠纷办案要件指南
第一条本指南的适用范围本部分所称侵权纠纷,是指请求方因人身或财产受到侵害,而请求加害方承担侵权责任的纠纷。说明目前,作为确定侵权行为基准的法律,主要是1986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交通安全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侵权责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等。这些法律、司法解释等共同构成了中国现行的侵权法体系。第二条侵权纠纷的主要争议焦点一般侵权纠纷的当事人围绕下列要件事实举证:一当事人主张的受侵权行为损害的权益是否存在;二当事人主张的侵权行为;三抗辩事由是否存在;四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在实践中,当事人对侵权纠纷的争议主要围绕侵权行为构成要件来进行。因此,在审理案件中,主要关注点应当集中在构成要件上。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侵权请求权的存在一般须具备以下要件:1、请求方享有受侵权行为法调整之权利或法益。此为侵权请求权之基础所在。权利主要指请求方的人身或财产权利,法益主要指保护他人之法律所生之法律上之利益。2、相对方是否成立侵权行为。3、相对方是否具各侵权法上之抗辩事由。主要包括:违法阻却事由主要包括:无因果关系、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不可抗力、第三人过错、受害人同意与自愿承受危险等及法定免责事由等。4、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符合法律的规定。其一,责任的承担方式必须是侵权法规定的形式,除此之外的民事责任形式不得请求适用;其二,侵权的民事责任有多种形式,当事人可择一或并用,但适用不同形式的民事责任,除需证明前述各要件事实外,还需同时证明各民事责任适用所要求的要件。第三条请求方的举证责任请求方请求人民法院判令相对方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的,一般应举证证明:一合法权益受侵害;二相对方存在侵权行为;三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四请求方主张的责任承担方式所应具备的事由。说明请求方系基于侵权请求权主张相对方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故侵权请求权之成立与否,应由请求方负担举证责任。鉴于侵权法所调整的侵权行为形式、内容的多样性,应当注意,侵权法没有也不可能穷尽侵权行为的全部形式,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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