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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火灾隐患治理的几点思考
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家用电器、燃气用具的大量增加,各类建筑物的大量竣工和投入使用,大大增加了火灾的危险性。同时,由于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还不够深入,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相对滞后,引发火灾的因素大量增加,直接威胁着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因此,整改火灾隐患,减少和预防火灾发生,已成为一项迫切的任务,笔者就重大火灾隐患治理工作的一些问题,浅谈一下自己的观点:一、重大火灾隐患存在的原因:领导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对重大火灾隐患的危险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消防安全工作。对消防监督部门发出的隐患整改通知,能拖则拖,敷衍了事,导致养患成灾。有些企业领导对防火工作存在麻痹和侥幸心理,认为防火工作是消防部门的事,企业不用管,这是最大的隐患。由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形成,一些企业实行承包,租赁经营,产权与使用权分离,在消防安全工作方面职责不清、责任不明、互相推诿,导致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不报经消防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动工、盲目装修、随意改变建筑结构,大量使用可燃材料,随意安装电器设备和敷设电气线路,留下先天性火灾隐患。还有一些单位为了赶工期,边设计、边施工、边审批,未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留下了隐患。有些擅自变更消防设计或随意取消消防设施,一旦发生火灾,将会付出惨重的代价。单位职工消防意识不强,缺乏必备的消防安全知识,有些单位对职工不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不参加必要的消防安全培训。对火源、电源、气源管理不严,乱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现象普遍存在。企业经营管理不善,经济效益差,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无法从资金上得到有效的保障,使许多隐患久拖不改。有些属历史遗留的先天性重大火灾隐患,存在问题较多,与现行规范差距较大,整改非常困难,有些已无法整改。由于社会环境的影响,一些领导为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说情,成为火灾隐患单位的靠山和保护伞;有些停产、停业对社会和经济有影响的重大火灾隐患,报到当地政府后,没有得到政府的明确态度,使公安消防机构工作被动;有些重大火灾隐患的处置需要强制执行时,报人民法院后,法院以各种理由拒绝受理,使处罚无法实施,
f失去了公安消防机构执法的威严。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措施及对策:切实加强领导,提高各级领导对整改火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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